南京市社保局的一手消息、政策法规、社保服务、社保管理、公告信息等内容,方便企业和个人查询。
该网址提供了有关南京市社保局的一手消息、政策法规、社保服务、社保管理、公告信息等内容,还有局长信箱答疑解惑。
1、根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(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)第二十七条规定,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,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,用人单位理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相关规定,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。病假工资、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。国家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2、根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(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) 第三十二条规定,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、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80%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、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,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。
微信搜索【南京本地宝】公众号,关注后回复【社保】,可获取南京社保最新缴费基数和比例、查询入口、社保证明打印、电子社保卡领取。
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。通常职工医疗保险由单位办理。本文主要介绍南京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,具体参保规定详见正文。
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?以下为南京职工医保及城乡医保待遇与报销详细标准,一起看看。
医保断交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,可以申请零星报销,职工医保及城乡医保零星报销条件如下。
签了自愿放弃缴社保的协议可以吗?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!
外国人参保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保和企业职工参保办理材料不同,一起来看正文内容。
南京社保业务办理可提前通过手机预约,次日需在预约时间段到达服务大厅,也可线上办理业务,详见正文。
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,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、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,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。
具有本市户籍,年满16周岁(不含在校学生)的城乡居民,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(以下简称“居民养老保险”)。
【导语】:南京市社保局的最新消息、政策法规、社保服务、社保管理、公告信息等内容,方便企业和个人查询。
该网址提供了有关南京市社保局的最新消息、政策法规、社保服务、社保管理、公告信息等内容,还有局长信箱答疑解惑。
1、根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(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)第二十七条规定,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,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。病假工资、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。国家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2、根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(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) 第三十二条规定,企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、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80%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、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,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。